奥克兰无家可归者营地驱逐案:法庭裁决与现实困境

奥克兰可以驱逐该市东侧一小部分,主要是女性的无家可归者营地居民,联邦法官周三裁定。
该营地的居民位于奥克兰体育馆附近的一块市属土地上,他们表示这是一个“干净和清醒”的区域,是为无家可归的妇女和家庭创造的安全空间。
然而,该市坚称居住者闯入了被围起来的区域,并非法占用城市负有责任的公共财产。本月早些时候,该市的第一次驱逐尝试被同一位法官海伍德·吉利亚姆·小阻止,他向居民颁发了临时限制令。
大约十几人,主要是女性,目前住在Edes大道的营地里的帐篷和拖车里,他们将其命名为住房和尊严村。它是被称为“村庄”的一个更大的无家可归的活动家和倡导者联盟的分支,该联盟已在奥克兰各地建立了营地。该市已经关闭了大部分这些地方。

安妮塔·德·阿西斯,又名尼达·比,一直参与领导村庄的其他地点。她帮助在10月底建立了由女性领导的营地。比说,她和她的女儿已经无家可归九个月了。
她说:“我们不得不一路走到黑沃德才能找到一个能接纳我们的庇护所,而我在奥克兰工作,我的女儿在奥克兰上学。”。“这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是不可持续的。”
比说,住在街上的妇女面临着更高的风险和脆弱性。她去年失去了奥克兰的公寓后,一直居住在废弃的房屋里和停着的露营车里。
她说:“每个晚上,男人都会发现我们独自在露营车里,他们会试图闯入露营车。”。“在这个村庄里,我们没有被闯入。没有人试图强奸我们。”
在法庭上,无家可归者团体提到了今年早些时候判决的另一宗联邦案件——马丁诉博伊西案——其中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,当没有提供足够的庇护空间时,各城市起诉在户外睡觉的无家可归者是违宪的。法院裁定,这样做违反了《第八修正案》,该修正案禁止残酷和不寻常的惩罚。
“只要没有室内睡觉的选择,政府就不能以他们在其中有选择权的虚假前提,将无家可归的穷人在公共财产上露宿的行为定为犯罪,”马莎·伯宗法官代表多数人写道。
但在本周在奥克兰的法庭上,副市律师贾米拉·杰斐逊告诉法官,该市现在有足够的庇护床位供居民使用,因此驱逐他们不会侵犯他们的权利。她辩称,将他们转移到庇护所是合法的,因为它没有将居民定为犯罪。
在判决中,吉利亚姆同意该市的观点,写道马丁案“并未确立原告可选择无限期占用公共财产的宪法权利”。
但代表无家可归者团体的律师约书亚·皮奥维亚-斯科特反驳说,既定政策和实际执行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。
他说:“现实中发生在街上的情况与奥克兰市在其政策中所说的完全不同。”
“我们提交了数十份来自无家可归者的宣誓声明,他们受到逮捕、骚扰、传讯,他们的财物和个人财产被毁,而他们收到了同样的搬迁通知。”
无家可归者团体还认为,该市提供的庇护床位没有提供任何现实的解决方案。他们说,入住时间限制和禁止与未成年人或宠物同住的规定,是一些使庇护所对许多无家可归者来说不切实际的选择的限制。
然而,吉利亚姆告诉法庭,他的工作不是评判该市的政策,而是裁决其合法性。在他的裁决中,他说,为了进行合法的驱逐,该市必须为目前位于该地点的所有13名居民找到庇护床位。
而且,正如奥克兰在其案件中指出的那样,没有庇护的宪法权利。
该市必须给居民72小时的时间从营地搬走他们的财物,然后才能被驱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