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死刑制度的反思与辩论
作者:斯科特·谢弗2025年08月05日

2005年,迪翁·威尔逊极度渴望复仇。她的丈夫,圣莱安德罗的警察丹·尼米,在接到公共扰乱电话时,遭到伏击,身中七枪身亡。凶手当时正处于缓刑期,为了避免因为持有枪支和毒品而再次入狱。
阿拉米达县地方检察官要求陪审团对杀人犯欧文·拉米雷斯判处死刑。而威尔逊也希望如此。
“我恳求过,”威尔逊回忆道。“我告诉他们他们必须这样做。他们必须为我的孩子和我的家人伸张正义。”
威尔逊如愿以偿。拉米雷斯被判处死刑。但结果并没有达到她希望的效果。
“那个判决本应该让我感觉好受些,”威尔逊说。“但我的感觉是空虚。我只感到被背叛、失望、沮丧。我仍然充满了仇恨和愤怒,无处发泄。这让情况变得更糟。实际上,这让我的情况变得更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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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尔逊不再支持死刑。事实上,她已经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倡导者,并支持第62号提案,该提案旨在废除死刑,并将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作为加州一级谋杀罪的最严厉刑罚。